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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

2012年11月2日 (星期五)

香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專責小組(專責小組)於二零一零年六月成立,負責制訂與頒布一套《香港守則》,旨在維護母乳餵哺及為嬰幼兒提供安全及足夠的營養。《香港守則》提供自願性指引給予指定產品(包括供36個月或以下嬰幼兒使用的配方奶、配方奶相關產品:即奶瓶、奶嘴及安撫奶嘴,以及食品)的製造商及分銷商。

衞生署於2012年10月26日開始就專責小組提交的《香港守則》草擬本進行公眾諮詢,以聽取業界及社會各界的意見。為促進公眾人士及關注的團體就《香港守則》發表意見,諮詢期現已延長兩個月至 2013年2月28日 。請於 2013年2月28日 或之前,以下列方式,就《香港守則》草擬本,向我們提出意見:

郵寄: 香港灣仔愛群道32號愛群商業大廈1308室
衞生署 家庭健康服務
「香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專責小組」秘書處
傳真: (852) 2574 8977
電郵: hkcode@dh.gov.hk

注意:如不欲公開姓名,請於提交意見時清楚表示。除非另加指明,否則所有意見均視作公共資訊處理,日後可能會在沒有通知下予以公開。